一、依據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實施要點」辦理
二、計畫置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(首頁業務專區-各處業務社會福利-就業服務-原住民職業訓練-運用計畫)下載,摘要如次:
(一)補助對象:
- 本會及所屬機關、機構
- 直轄市及縣、市政府,以下簡稱地方政府
- 原住民族地區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
- 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
- 民間團體(詳參計畫內容)
(二)補助類型:
- 訓用合一計畫
- 在職訓練計畫
- 考照訓練計畫
- 青年轉銜及返鄉培力計畫
- 政策性專案計畫
(三)申請作業:
- 申請時間:自公告日至115年10月12日(星期一)下午5 時止
- 申請方式:申請補助單位採線上方式申請,請於申請期限前至本會「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」申請帳號後, 進入「職業訓練運用計畫申請」提出申請。
(四)審核作業:
- 初審:由實際訓練辦理地點之地方政府於115年10月30 日(五)前完成初審後核轉本會
- 複審:由本會於115年12月25日前完成複審後公告
(五)如有疑問可致電本會各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(免付費就業專線:0800-066995)